末末昨晚上就拿到了小乖的授权。只不过因为曲小怜舍不得小乖,他自己又想多看看小丫头,就在学校里多待了一晚。留宿在霄霄临时分到的教工宿舍里。
一大早,追着霄霄不放的新闻社发现了末末。这帮学生消息灵通,立刻认出,这就是经义交流会上出现过的张兰约本人!
和流传的通缉令长得不大一样,但成色真实。仔细看,很像的。
起初末末还配合采访。套上银色长假发摆出各种霸气姿势。后来他发现,新闻社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缠着他没完没了。
他都没敢去食堂吃早饭,带上小乖就这么干脆地逃了。
兰泽在校内找了处学生开的小服务社,把参差不齐的发梢修了修。剪完了一看,至少成熟了……五岁。脑袋上的闪闪星光还在。六十七岁离他非常遥远。
爸爸理个发的功夫,霄霄已经被路边上野生的新闻社学生捕获了。
虽然正版的张兰约飞走了,这里还有个通缉令高仿版的。而且还很好看呢。
长的丑不捯饬,那是邋遢。
长得帅不修边幅,那是冒仙气。
霄霄还不到四十岁,颜值依然能打。
小时候惨不忍睹的丑,简直是上辈子的事。他再努力对外表做减法,也只能增加仙气,找不回小时候被孤立被嘲弄的感觉。
更多的新闻社成员和传媒学院的学生,就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前仆后继地赶来。
虽然昨天的刀砍“张兰约”事件,他们采访过这位当事人了。依然可以多换几个角度,再演绎无数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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