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S国这天,陆知音没走的了。
她被律师找上门。
继承陈雅馨的遗产。
陆知音拧着眉,没有一点继承遗产的快乐。
“你确定她的遗产上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律师笃定地点头。
气氛徒然静默。
陆知音沉默良久,才艰难开口询问。
“这份遗嘱,是什么时候定下的?”
律师把遗嘱的原件递过去。
“从你三岁的时候就写下了。”
陆知音,“……”
三岁?
那个时候,正好是她走丢的时间。
陈雅馨喜欢三岁前的她无可厚非,毕竟自己是陈雅馨当时唯一的孩子。
可之后呢?
有了陆辛月之后,陈雅馨明明更喜欢陆辛月,为什么从来没想过改遗嘱?
她其实有想过,或许陈雅馨会给自己留些什么。
那也是在知道真相之后。
当做这些年偏心陈雅馨,对自己愧疚之下的弥补。
陆知音从来没想过,陈雅馨那么多年前就立下了遗嘱。
遗嘱的名字是她。
这么多年都没有改过。
不管陆知音再怎么惊讶,继承遗产的事情已经成了定局。
奇怪的是。
这一次陆志远竟然没来阻止。
或者说从陈雅馨死后。
陆志远根本就没关注过陈雅馨遗产的问题。
陆知音不知道陆志远到底知不知道,陈雅馨在多年前就已经立下了遗嘱,也不知道陆志远有没有觊觎过陈雅馨的遗产,但这些都不是她需要关注的了。
她把陈雅馨的遗产,能变卖的全部变卖,其中陈氏集团百分之二的股份,她全部无偿归还给陈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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