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话说与RAY告别后三小时,我爬上床准备补眠,临睡前我猛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似乎好像没有给RAY协商好的钱。这件事情,我遗忘了很正常,毕竟是债务人麽,但是RAY走得时候也走得干脆俐落,彷佛也完全把这件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去。
口口声声嚷着要钱,并且死赖在我家不肯离开的人,最后却把最初最终的目的忘个彻底,陪了一夜,分文不拿,好像不是很符合RAY的作风。
那麽,我该不该做一个诚实信用的人把钱给对方送去?
我坐在床上如木鸡般思考一阵,困意袭来,决定先睡再说。
吃亏的该是RAY对不,按照常理,他应当会回来找我要回那笔应得的钞票。预约的时候,我已给酒吧留下手机号码,他要找我并不难。
这麽想着,我在模模糊糊中有些雀跃起来──是的,我有点期待再见到那个人。
期待归期待,我的日子还是照常得过,我没有主动去联络RAY,因为我已经没有资本再预约一次。为了吃饭为了房租,我在痛苦坎坷中磕磕碰碰得开始写那传说中的“耽美”小说。
在和师姐的沟通之后,我终于明白原来所谓的“耽美”并非现实的“同性恋”,就如所谓的“言情”不是现实的“爱情”,无论从哪方面看,前者与后者都是天差地别。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在网上阅读师姐给我推荐的名家巨着,凭着深厚的言情小说的底子,我迅速得掌握了其间故事的构造、技巧,不就是把主角换成两个男的嘛,梦幻的依然是梦幻,帅哥依然是帅哥,有钱的贵公子仍然有钱,王子还是那个王子,没有哪个故事,王子最终变成了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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