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本文没什么肉,就是我写来愉悦自己的……
想这个梗很久了!不写出来我不舒服qwq很短,应该连一万字都写不到
-----正文-----
林浩淼知道自己是个变态。
从三年前第一眼看到温文的时候,他就发现了。
当时温文穿着简单的衬衫和牛仔裤,在超市里买东西,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
但是林浩淼就是一见钟情到无法自拔。
然后他跟在温文身后,像个心怀不轨的歹徒一样,一路跟着对方,从超市走到一栋公寓下头。然后着了魔一样跟着对方进了8栋,在电梯里看着他按了11楼,然后自己按了12楼。
电梯到了11楼,温文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他就走了,林浩淼差点跟着他走出去。
回家后他就和魔障了一样,疯狂地找各种售楼信息,跑了不知道几家中介公司,甚至直接试图联系了温文的邻居,表示他们如果愿意把房子让给自己,他可以在市中心给他们买一间面积更大的房子。
过程略过不表,反正半个月后,他连自己的房子还没卖出去,就搬进了温文的隔壁。
林浩淼觉得自己疯了,为了和温文“偶遇”,他可以在门口站两个小时,就看着猫眼等温文出来。每次打招呼温文都十分客气,客气得陌生。
然后林浩淼就发现,原来温文有男朋友了。
对方看起来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只有周末会来过夜。每个周六隔着墙壁,林浩淼都可以听到隐约的呻吟声,他一开始以为自己会很悲伤或者生气,结果意外地,他除了激动和性奋没有什么别的愤怒之情,于是每周末他就着温文的声音打飞机,其余时间他就对着照片撸——那是他黑进温文的电脑里下载来的,反正黑客就是他的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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