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最近刚入职好忙,下面更新可能不定时,大家见谅
-----正文-----
“逃走”的县令很快被巡抚从一间小破屋里廋了出来,县令被发现时正被人捆得严严实实,一看便知是被别人绑到这里来的。
不过到底得罪了谁才落到这里?巡抚摸着下巴百思不得其解。
却说巡抚回来的时候,进门只见双手被捆的沐雨赤裸着身体满身红痕地躺在院子的地上,宰相大人只是面色不虞地看着他。
巡抚当下心说不好,果不其然,宰相大人竟十分不要脸地告诉他沐雨对他用强了,本着要负责的态度他现在只有两个选择:第一,将沐雨送给宰相当做男宠;第二,治沐雨侵犯朝廷命官之罪,打入天牢做一辈子的性奴。
简单来说,前者私了,后者公办。
从沐雨的角度出发,相比之下,自然是第一个选择要更好些。
但于巡抚而言,送给宰相人便再要不回来,而送进天牢……反正也是放在他这里,他让别人不准碰,谁能动得了?
宰相地手指在桌上动了动,抬眼道:“你真如此选择?”
巡抚十分儒雅:“自然,犯了错就应受到惩罚,宰相大人,您大可不必委屈自己。”
“来人,拖下去。”巡抚吩咐道。
依照以往的规矩,下面人必不敢擅自做主,须得等巡抚大人来了即可,但牢里最近空降了个狱头,此狱头身份还十分不一般,牢里的人都当他是爷,结果这么一个妙人儿出现在眼前时,便不管牢里老者的劝告直接将人接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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