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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默在家研究了一晚上菜谱,决定还是发挥自己的长处,做点家常菜。
上赶着去迎合宋挽霜的口味,实在是太明显了。
宋挽霜十点多来的,拎了红酒和巧克力,还有一个手提袋,按响了门铃。
叶曦急忙去开门。
非工作场合,宋挽霜穿得比较休闲。印花衬衫,揉碎了莫奈的日出印象,墨蓝柔白橘红的交叉错杂,很有些花俏,下面则是素灰休闲裤配运动鞋。明丽脸庞与丰富色彩,相得益彰。
虽然今天下了点小雨,宋挽霜仍然熠熠生辉。华丽的公孔雀,兴致勃勃地做好了开屏的准备。
叶曦呆了一下,反应过来时,迅速道:“请进,随意就好。”
宋挽霜点点头,把东西放在桌子上。和叶曦坐沙发上闲聊了一会儿,实在有点待不住了。
十年前他不喜欢叶曦,十年后兴趣更少。
高中时叶曦热衷于邀请他去家里吃饭,母亲总希望他多交朋友,私自应承下来,因着不好抹了母亲的面子,只好去了。为了浇灭叶曦的热情,他提出了各种“不吃”的要求。
厨房里有个忙碌的身影,肉的原始香气飘来。
宋挽霜玩着自己腕上的表,终于道:“我去帮忙吧,小乔一个人做不过来。”
“没关系。”叶曦笑了一下,“怎么好让客人动手呢?况且你以前根本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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