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差点把这篇忘了,是搞笑日常,最近比较忙,缘更
-----正文-----
方志大一的时候暗恋他直系学姐,积极参加学姐所在的各个社团,人前为学姐鞍前马后甘当备胎,人后把硬盘里所有女主角名字换成学姐代入,贡献了自己千千万万的子孙。
学姐人如其名,李天娇,天之骄女,娇媚可人,以一米七五的个子傲视南省整个大学城。
俗话说体重不过百,不是平胸就是矮,天娇学姐硬是踩着一百斤的体重,以D罩杯完美S身材入选年度最美校花,第二名摸摸自己的贫乳瘪臀,自此绕路而行,自我安慰:“这叫王不见王”!
如此绝代佳人,按理说应该换男人如换衣服,可惜女神之所以为女神,正是因为其高不可攀,高贵冷艳,眼高于顶...
总之,方志入学的时候,李天娇还是黄金单身女,在社团学生会叱咤风云,当女强人当得不亦乐乎。
方志馋学姐身子很久了,馋她的细腰长腿大屁股,胸脯可以放手机。他刚入学的时候还是个愣头小子,不懂女神的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光顾着盯新生欢迎会的主持人流口水,散会后他鼓起勇气堵人:“学姐好,我想追你!”
学姐嫣然一笑:“你知道我是谁吗?”
方志,年18,卒。
事后,方志觉得就是那次仓促的告白失败导致自己从此变成了百分百怂蛋,不过军训时大家都晒成了黑煤球,他坚信学姐认不出自己就是那个被美色迷失心智的傻子,大可以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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