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隽在赵征家里住到第四天的时候,就有些烦了。
她是闲不住的性子,整日里什么都不干倒还不如杀了她。
于是吩咐人自赵征屋里收拾出个角落里练字。
她先会握长枪才学会握笔,写出来的字也实在不中看,当初被她祖父一把从沙场推入朝堂的时候,除却她最受人攻讦的女儿身,再就是她这一手烂字。
宋隽为此苦练三个月,终于写出一手尚能看得过去眼的字来。
自然成不了行家,到底是能让人看明白了。
宋隽自此过后便养成个习惯,有事没事就练练字,倒也不是为了静心,纯粹是闲不下来,漫无目的地划拉上两笔,然后挂屋里自己欣赏。
天长地久,她那书房里挂满了她的墨宝。
实在堆积难收、影响采光后,悉数贡献给了宋府的炭盆。
这会子她随手从赵征屋里翻出本字帖,铺开纸临摹。
可惜写着写着就开始跑偏,到最后顺着她的心意歪到了天边,宋隽自己倒是满意的很,拈着笔杆子歪在桌边欣赏。
“阿隽——”
肩膀忽而一沉,身后人下巴靠在她肩头,懒懒一笑,顺着手臂一路摸过去,握住她的手,轻缓道:“你临了颜清臣的帖,却写出了王右军的风采,真是了不得。”
他摸索着握住她的手,也没换新纸,在她那份墨宝上慢条斯理写上个“隽”字来。
空出的左手也不安分,搭在她肩头,揽到胸前,随着右手的动作在她心头慢条斯理写下他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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