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番外一因为需要编辑格式,这边实在达成不了,所以就没贴啦,sorry~
-----正文-----
Extra·No More Seek
#001.
我叫沈林,二十三岁,是个流浪汉。
或者不是流浪汉……我也找不出准确的词来形容我的生活状态。
吃吃喝喝,走走玩玩。
在我思考这应该叫什么的时候,我老婆突然拽着我狂奔,说:“快!我刚把那个小兔崽子的棒棒糖抢了!他妈追来了!!”
天阴沉沉的,我们狂奔过广场,吓得鸽子乱飞。
跑着跑着我突然想到了——
我叫沈林,二十三岁,大概已婚,是在逃杀手(已离职)。
#002.
我们穿过天桥洞,直到跑进拥挤嘈杂的贫民区才气喘吁吁停下。
我老婆手里还攥着从小孩手里抢来的、还没拆封的棒棒糖。
我说:“你抢他的干嘛,你想吃可以买。”
我老婆体力不太行,喘得厉害,一边喘一边拆开塑料纸,把棒棒糖含进嘴里:“他刚踩了我的、我的脚,都不道歉,我不爽,不可以吗?”
我沉思片刻,说:“也不是不可以,反正你都抢了。”
“你吃不吃,还怪好吃的。”
我老婆叫白叶。总是称呼他为老婆不太好,这样显得很不尊重他的独立人格。而我刚好是一个非常尊重老婆的人。
所以以下简称他为叶子。
#003.
我和叶子的关系说起来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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