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恨时光匆匆,我还未曾记住你的容颜。
这是《蝶恋》里的一句话,我拼命的告诉自己,我并不是书里那个庸俗可恶、软弱无能的角色。但我就是,却也不是。
我活在碌碌无为的身体里,时光一天一天的过去。兰和何辙的关系终于渐渐融洽起来,在兰蹦蹦哒哒走路时,差点被绊倒的时候,何辙扶住了她。那件事之后,兰对何辙展开了追求。每天送吃的,从点心糕点,到土豆炖牛腩、剁椒鱼头。
何辙从来没接受过,但兰越挫越勇,坚信是自己没能找到何辙最爱吃的东西。我、兰、卫蓝、何辙四个人,总是一路上打打闹闹,大学生活似乎也没有那么枯燥了。
子敏偶尔还是回来找我,但也确实交到了更多更好的朋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子敏和我之间似乎已经不像从前那般要好了。
木子每晚送我回出租屋。
祖父母每月打一笔钱给我,我却没有用过。
《蝶恋》也慢慢有了人气。
说起来,阿孜似乎也能融进我的生活里,偶尔给我点个赞,给我评论一两句,我都能高兴好几天。
可我总觉得一切有点正常得反常。我害怕,是的,我害怕正常。我一个人在平城城郊的路上,游荡着,像幽灵一样。路望不见尽头,其实一切事物都有尽头,就是灭亡。
“总算找到你了!”是英的声音。
我的嘴角不禁上扬,刚好她在我背后看不见。
“兰说你要报名我们社团去杭州的旅行活动,但是我打你电话没人接,兰就把你住址给我了。没想到~你夜跑,我追了你好久~呼呼。”英气喘吁吁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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