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前两章的盛子会比较作,因为要满足娇娇公主追夫火葬场的xp,再加上老默那么那么不要命地宠他,他一定要作很大的死才能把老默作走。
毕竟老默不走,公主怎么发现自己其实很爱他呢,怎么能知道老默对他的宠溺其实很珍贵呢。
-----正文-----
可是这次,陈金默没能在他眼睛里看见慌乱,小盛只是愤怒,像一只炸了毛的小猫:“对!我就知道我哥!”
哥。
想起哥,他颓然下来。
那只钱包,是他上大学的时候哥给他的。生活费、学生证、饭票、买书买笔的收据。。。大学离家的四年,他所有最重要的东西和思念,都被放在这个小小的、曾经放在哥胸口口袋里的、沾满了哥的气味和汗水的钱包里。那个钱包是他想哥想到迷茫时的安抚巾,是把本可以去上海去北京的他拉回京海这个烂地方的锚。
而现在,这个锚不见了。
天旋地转,他瘫坐在地上。做梦一样地开始咬手指、说废话。
旧到毛边的皮革吸满了哥身上的鱼腥味,身边那个曾经卖鱼的男人也曾沾满了一样的鱼腥味。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陈金默开始做他自己的生意不再卖鱼,钱包也早就没有了以前哥的气味,钱包没了,哥也没有了,家也没有了。
他还沉浸在回忆里自言自语,自己都没听见的囫囵话语却让男人听了个全。
“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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