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开的很稳,后视镜上挂着的平安扣几乎没有晃,只有下面长长的流苏穗子尾微微晃悠。
一回生,二回熟。李将车开进了第六街区,现在天还早,路边的人不是很多。李问:“什么东西那么重要?非得要回来取一趟。”
“一本书。”亚瑟指挥着李开到合适的地方,“开到这就行了,别再往前了。把车门锁好,免得被人抢了。”
车刚一停,亚瑟就蹿了出去,消失在小巷子里。李锁了车门,百无聊赖地观察起周围,路边的人们或站或坐,还有些干脆躺在路上,脸上有着相似的麻木。不远处有个躺在地上的男人,被人翻了兜、拿走了鞋也没动一下,不知是死是活。亚瑟就是在这种地方生活吗?李的两只手搭在方向盘上,骨节分明的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方向盘的皮套。他的视线继续扫过去,与一个冷着脸的女人对视了。李略一惊,想起车窗贴了防窥膜,外面看不到里面,松了口气。他迅速检查了门窗是否锁好,又立即观察起外面那个女人,深灰色的卫衣,军绿色工装长裤皱皱巴巴的堆在身上,蓬乱的棕发下是又大又亮的眼睛,闪着冷光,紧盯着李所在的方位。
她在看什么?
“咚咚咚”
身后突然传来敲窗户的声音,是亚瑟。他心情看起来很不错,嘴角勾起浅浅地弧度,哼着歌上了车。手里拿着一本圣经:“果然这种地方,什么都有人偷,就是圣经没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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