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这篇文也快要结束啦
-----正文-----
“小懒虫,快快起床了。”
发丝在脸上扫过的瘙痒让于阳煦睫毛颤动,他还没有完全清醒,只是眼皮上翻露出一些眼白来,又重新将眼睛闭上。
修青衿这些天已经见识过于阳煦的睡眠,只觉得一种可爱,他的手开始向下,既然常规手段没有办法将人唤醒,那就需要一些特殊手段。
“啊!不!”
于阳煦眼睛睁开,他将男人手掌给夹住,眼前的光线被男人长发给遮盖,他只能透过间隙的光确定男人心情愉悦。
“不要,哥。”
他已经学会了顺从,反抗对于他没有任何好处,当然他原本就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他没有任何改变,所以连带眼睛都还能闪烁伪装的清明和澄澈。
“啊,小朋友这个目光真是让人没有办法接受。”
修青衿的声音仿佛带着些其他,他的手握住于阳煦的手向自己裆部探去,他硬了。
这件事让他感受到愉悦,而这也是于阳煦对于他的价值,仿佛变成真正的男人。
他不需要其他附加程序就能感受到愉悦,毕竟之前还需要眼神上的冲击才能艰难硬起来。
修青衿已经忘记自己的隐疾是怎样产生,但能够知道对于他来说只有鲜血和杀戮才能短暂带来身体上愉悦。
他最喜欢的花也是从那个时候变成玫瑰,鲜红色才能最大刺激神经,他需要这样的刺激。
修青衿向下低头,他的鼻尖子于阳煦脖颈耸动,这几天他们睡在同一房间中,青年身上全是他的味道,却仿佛有些不一样,他有些难以自拔从他身上汲取那种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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