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兮打电话给林秋,要他让公司的法务草拟一份合同,签下陆青黛。
然后大概说了一下自己的意思。
这是她手底下签的第一个艺人,也是自己的朋友,所以条款都相对来说非常宽容,跟现在娱乐圈里普遍的奴役合同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连法务都忍不住说对比其他的娱乐公司,黑秋公司简直是在做慈善了,万一以后把人捧红了,人跑了,或是自立门户,那黑秋公司前期投进去的钱多半要打水漂了。
毕竟就算陆青黛解约,解约金最高赔付才一百五十万,他们公司前期包装投入,少说都上千万了,这哪是签约艺人啊,分明就是请菩萨。
林秋跟法务是一个意思,然而简兮却是毫不在意:“其一,我相信陆青黛的人品,不是所有人我都会这么签,我相信她一定能给公司盈利,其二,我有钱!”
有钱才敢这么豪横!
还有一个点,简兮没有说出来。
如果陆青黛真的这么没有眼力见儿,背信弃义,在京都她有是办法让她混不下去,甚至比当初在海市还要惨。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的手段跟心机都是没有必要的。
简兮有这个自信,才敢给陆青黛这样一份合同。
当然,最主要的是,陆青黛的人品,她完全信得过。
合同很快草拟好,传真过来。
陆青黛看了合同的内容,简直不敢相信:“这,这是真的?”
她虽然只是个t台模特儿,但见过的黑暗合同也不少了,任何公司都想拼命压榨艺人,可是简兮却反其道而行之,就这福利,这资源,简直好到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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