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尔·布朗斯基,不对,在这个形态下,或许称呼他为憎恶更合适。
原本,布朗斯基还只是体能远超常人,离变身还差得很远,但就在刚刚,蓝先生即塞缪尔史登向他体内注射了大量浩克血液,在这些血液的帮助下,布朗斯基终于变为了憎恶。
随手一拳打碎钢筋混凝土的墙壁,几十米的距离只需轻轻一跃就能跨过,一声怒吼就能震碎街道两边的玻璃,体内奔涌的力量如同一条大江。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无数力道好似雨点一样的东西突然打在身上,憎恶扭头看去,只见一名士兵正站在吉普车上,用重机枪朝着自己疯狂扫射。
“有趣。”
能把人打成破布的重机枪,打在憎恶的身体上却连点血皮都破不了,他用左手挡在脸前,以防被流弹射伤眼睛,然后捡起一辆旁边的轿车朝着那名士兵狠狠扔了过去。
嗖。
轰。
司机发现不对立刻踩下油门,可憎恶掷出的车却比炮弹还快,直接把这辆吉普车给砸成了一堆废铁。
这个时候纽约警局的警察们也到了,他们利用房屋和车辆作为掩体对着憎恶疯狂射击,可却一点作用都没有,憎恶甚至直接无视了他们,自顾自地破坏着周围的建筑。
这群废物不值得憎恶关注。
憎恶在等一个对手,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
“斯泰西局长!手枪对它不起作用!我们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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