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丽交代的是她和林雄之前一起做过的违法缺德事。
偷鸡摸狗那一类。
都是小偷小摸,算不得大事。
胡小丽之所以突然来这么一下,只是觉得只有“坦白”才能从宽。
她交代完后,不忘为自己和林雄辩护道,“……这些才是我做的错事,真的,我只是偷过一些小东西,拐卖真没做过,我们没这个胆,当初敢藏着……苏天赐是觉得他是我们捡到的,只是藏起来,不算犯法。
至于你们说的,我们有了自己的娃后为什么不把他送回去,是因为我们想要他帮我们带娃,你们知道的,我公婆早亡,没人帮忙带娃日子不好过。”
这的确是胡小丽当初的想法。
当然,也是因为他们一直对苏天赐不好,担心他回家后在家人面前告状,他们会吃不了兜着走。
派出所的同志之前只顾着往胡小丽是隐藏的人贩子上分析,没有想这么多,现在听她一说,立刻想到了这些。
不过,他们依然没有取消胡小丽与王雪兰合谋拐卖了苏天赐的怀疑。
匿名举报人……说的话,不该被怀疑,所以胡小丽一定做过那件事。
胡小丽以为这样一番操作,最多会被当成小偷小摸,不会成为“人贩子”,却没想到,她这一番操作不但没有将自己解救出去,还将林雄折腾进来了。
派出所是以特大偷盗罪将林雄逮捕的。
本来胡小丽交代的赃物价值不高,刑罚不会很重,问题是,派出所的同志核查情况时,一个街坊在林家找回自己的天青色大瓷碗后,告诉大家,这个大瓷碗是个价值千万的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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