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往事一幕幕地在孟丽雁脑海里回映,孟丽雁想到了她的学生时代,想到了她嫌弃的母亲,还有外婆,甚至初恋赵欢。
那个腼腆害羞的大男孩,可对她却一心一意,有一回晚上,她突然想吃小馄饨了,晚上还下着大雨,赵欢二话不说就冒雨去买回了小馄饨。
饭盒捂在怀里,拿回来还是热的,他自己却淋了个落汤鸡,就那样笑眯眯地看着她吃,当时她真的感动了,想着此生非赵欢不嫁。
可谁让赵欢家世太低了呢,她好歹是霍家小姐,当然不可能嫁给饭店老板的儿子。
孟丽雁自嘲地笑了,她现在真的后悔了,早知道徐向华是这种人,她还不如嫁给赵欢呢,上次老同学聚会,她听人说赵欢已经是知名建筑设计师了,自己开了事务所,身家几千万,身边有娇妻陪伴,还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活成了人生赢家,老同学谁不羡慕啊。
再看看她,全身上下也只有个绿卡能拿得出手了,工作低贱,身形走样,婚姻也不顺,更让她难受的是,她生不出孩子了。
她和徐向华再也不可能有孩子了。
出国第一年她就怀孕了,可当时居无定所,明天会去哪住都不知道,很可能就要去街头露宿了,这样的情况怎么生孩子?
于是她让霍家人帮忙联系打胎,可国外是打胎是犯法的,霍家就帮她找了个地下诊所,胎倒了打了,可她却引发了炎症,断断续续好几年才勉强治好,等稍微安定些,她想生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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