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血过多的人,即便是醒来,反应能力和语言也要缓慢半拍,听到问话的代小纯,迷茫了两秒,眸间才汇聚了点点星光。
“因为…喜欢……”
她嗓音哑哑的,说话时气力不足,倒有几分乖巧的软意。
喜欢?
因为喜欢,就可以卑微到这种程度吗?
“为什么偏偏是他?”
但凡换一个人,代小纯也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就是……为什么是三哥?为什么不是我?是我长的没三哥好看吗?”沈二不开心地插了一句嘴。
苏倾城:“……”
不耐烦地斜了沈二一眼,适时闭麦吧你!
“……”沈二挨了瞪,嬉皮笑脸地笑了下,不过还是认真地看向了代小纯:“我也是好奇,你跟三哥又不认识,若不是上次我做局,你恐怕都没有见过他,怎么会喜欢上他呢?”
代小纯听到后沉默地垂下了脑袋,为什么会喜欢上莫少谦?
这恐怕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
甚至,她反感男人。
生于风尘,早就见遍了各式各样的男人,那些人的皮囊或好或坏,文雅或粗鄙,有女朋友的或者有老婆的,来到了山庄,不过都是为了那点子肉欲,即便生的再好,也叫人恶心。
或许是,那晚的局除了傅修远之外,只有莫少谦怀里没有抱着女孩儿。
也或许是,在她惹怒傅修远,差点被卖到黑市时,莫少谦说了一句:赶出去好了,这么年轻,死了可惜……
“他救了我。”
代小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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