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孓原本准备跟缇萝迦吃涮锅。
大雪纷飞的冬夜,昏黄的灯光之下,围炉而坐,烫一壶酒,然后一筷子一筷子捞起一点点惊喜,贺自己新生。
可惜他所有的期盼全都被一坨名叫薛红衣的物体破坏得淋漓尽致。
幸亏不跟自己过不去是莫孓人生最大的宗旨,见风使舵更是被他奉为人生圭臬,所以他妥协了。于是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的火锅变成滋滋啦啦冒着油泡泡的烤肉。
紫苏叶、青椒圈、蒜片配上莫孓调制的蘸料,这不知什么物种的肉味道居然出奇的好。
莫孓并没有去叫薛红衣。
服从命令是天职所在,而薛指挥并没有这个命令。
莫孓和缇萝迦直接在楼下餐厅开饭。
给缇萝迦示范了一下吃法之后莫孓开始自顾自吃,他喜欢在煎好的肉上抹一丢丢芥末,缇萝迦虽然看了很多影视剧,可是那些毕竟只是截取一些片段来了解这个世界,因此很多方面缇萝迦完全是小白一个。
于是当莫孓发现芥末被挖走指甲盖大的一块时身边的黄鼠狼已经开始一连串往外打喷嚏了。
“莫……阿嚏……孓,阿嚏……这……这是啥……阿嚏……”缇萝迦眼泪汪汪的控诉。
作为系统的胖虎吃不到这种人间美味,一直在对她冷嘲热讽,发现宿主变成这个样子更是无限循环着机械的“哈哈哈哈哈哈哈”,简直堪比魔音穿脑。
“这东西叫芥末,感冒的时候可以通窍,平时吃一点点会刺激食欲,提升食物鲜度,尤其是刺身类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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