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一种极其自私的感情,它基本就发生在两者之间,对于另外的别的东西,都大抵是相当排斥,有的人喜欢一个人,便恨不得将对方囚禁,连接近他的宠物之类的也要嫉妒一番,实在是喜欢的到了变态的地步。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不是勇者就是傻子才能干出的事体,可笑的是,大多数傻子都自信自己是那勇者。
转眼之间,高一的下学期,我的学业自然是没有什么长进,而且,与原本相比,心里面发生了变化——提到学习总是觉得特别没劲。就好像一群丑八怪聚在一起,其中一个人提议说我们来比美一样,那时的心情大致如此。
我从各方面,知道那个男孩子叫张玉林,我知道他的其中一个途径,是在一次考试过后,发布的光荣榜,光荣榜,这样的东西,经常性的放在一楼,大小类似于那种地产商在马路边打的广告牌,上面,记录着全年级前三十的人,碰见大考,即是县内几所高中联考的情况,上面则是记录着排在全县前五十的人。
那是一个雨天,期中考试后的一个星期,我上食堂用餐之后,沿着那条湿滑的小瓷砖路往教学楼走,正巧碰到新光荣榜张贴,我第一眼看见的,还不是老师手上拿着的光荣榜,而是,凑在人堆里的一个人——那人,我见过,却是叫不出名字来。
直到一看正脸,便猝然想起来,“这不就是那天晚上在余沉沉旁边的那个男生么?”他的清秀是很容易记得的,那天晚上,着实没怎么看清楚,现在一看,确实长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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