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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章 我不争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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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兴慈红了后,早就习惯了在学校被人认出来。

为了自己的形象,很多时候,也会礼貌的点头回应。

黎欢现在好歹顶着校花的身体,见着美人,男人自然都会心情好一些。

不过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美女,饶是顾晗这具身体的皮相再美,但也不至于让沈兴慈一眼定情。

沈兴慈嘴角勾起标志性的笑,准备像往常一样,礼貌的打声招呼。

就见对面的黎欢仔仔细细的看了他一会儿,然后噗嗤一笑。

“我得回去和我妹妹说,她的偶像比电视上还要帅。”

沈兴慈挑眉,“你妹妹?”

看她刚才的样子,还以为是她喜欢自己呢。

黎欢点头,“是啊,我妹妹可喜欢你了,她可是第一次追星,而且只喜欢你一个。

早在还没来北深的时候,她就在家里一直念叨,让我一定要帮她找你要签名,结果.....这都开学一个多月了,才碰上你。”

“那个,您介意帮忙签个名吗?”黎欢努力撑着得体的微笑,“要是不方便的话,也没关系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加上又是难得的大美女,沈兴慈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好啊,签哪里?”

黎欢翻开包包,有些尴尬的拿出里面唯一一本专业书。

“那个,我没想到能碰到您,要是您不介意的话,就签在这里。”

黎欢翻开书的第一页,上面写着她的名字---顾晗。

沈兴慈笑了笑,“不介意。”

说完,接过笔,黎欢自然的侧身和他并排站在一起,看着男人的手飞快的在纸上勾出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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