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郡主回去后,就准备回军营了。
但她舍不得清风一人在家,便每晚准时回家吃晚饭。
清风记着钟大少的话,每天都给她调理身体,按照食谱给她补身体。
格兰郡主也听话,给什么吃什么,乖对不像话。
有暗恋格兰郡主的仰慕者都酸了,“那郡马爷有什么魅力?能让格兰郡主天天准时回家?”
路人甲,“那肯定是因为美貌啊。”
那么好看的男人,其他男人或许不喜欢,但女人却喜欢得很。
尤其格兰郡主这种老光棍,天天在糙老爷们堆里混,突然来了个天仙,可不就迷住了吗。
那暗恋者听的都酸了,“哼,原来格兰郡主也是个俗人。”不过是个看脸的,真是肤浅!
众人听的哈哈大笑,“那人家确实就是好看啊,不像你,黑不隆冬的,晚上不打灯都看不到你。哈哈哈~”
众人说的哈哈大笑,把那粗糙的大汉说的羞愤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五大三粗,皮肤粗糙,确实不如凌国来的小白脸好看。
这么想着,顿时气哭跑了。
又过几个月。
清风的胭脂美容店终于开起来了。
莹姐儿几个都去捧场,还带了好多邻居妇人一起。
她们那条街的妇人也都是爱美的,一听她们介绍,便都来了。
莹姐儿跟景涵还送了几个大花束,就在门口放着。
街道许多妇人看到这边的热闹,都跑过去来看。
清风今天一身天蓝色长袍,打扮的十分小清新,他笑着跟众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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