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黄队惨是真的惨。
虽说他们最后并没有真的去住天桥下的杂物间,可为了能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还是被迫的签了“卖身契”。
简单来说,这个卖身契约等于高利贷的性质。
节目组当然不会同意他们去借钱,之所以答应让他们找诸葛清清“赊账”,完全是觉得这样会更有看点。
毕竟,诸葛清清在卧龙镇那可是风云人物。
至于时以晴和闵泽凯会有多憋屈,那就不是节目组会管的事情了。
他们要的,只是节目效果。
至于节目效果之外的问题么……
谁又会在意呢?
……
时间拨回半个小时前。
诸葛清清在告诉了闵泽凯二十块钱住不了民宿的残酷真相之后,她顺便还给出了解决办法。
“我可以借钱给你们开房,不过……我有个条件。”
闵泽凯有些意动,“什么条件?”
诸葛清清:“你们欠了我的钱,那就是我的人了。”
“这……”闵泽凯开始犹豫了,不知道这样的要求能不能答应。
诸葛清清哼了声,“我也不会强迫你们做什么,如果不愿意,那就直接拒绝我,反正我也不会强人所难。”
闵泽凯看向时以晴,询问她的意思。
时以晴可不想去天桥底下住杂物间,心底也是有些动摇的。
想了想,她问道:“我答应了,能有什么好处?”
“好处么……”
诸葛清清嘿嘿一笑,“当然是让你们不用再流浪啊。”
“对了,我还可以给你们提供三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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