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愿意自己的上官是个蠢货,慕流云自然也不例外。
跟在一个蠢货身边,做错是错,作对也是错。为什么?因为蠢货哪里分得清是非对错!只要有一点不顺心眼儿的,找个由子就把人给发落了,冤不冤枉也没处申辩。
上官是个聪明人,这自然是好处大大的,起码本本分分做事,兢兢业业应卯,就不会被无缘无故揪住什么错处,即便被人冤枉,聪明的上官也总比较容易辨明是非。
但是唯一的问题就在于,不可在这种人的眼皮子底下玩什么小猫腻儿。
偏偏慕流云身上就有这种“猫腻儿”,严格来讲还不算小,这着实让她又是欣慰又是心慌。
“其实说来倒也简单,大约几年前,我和那位江司户,就是去村里抓那猎户的时候与我们同行的那位江谨,我二人在同一家书院读书,一日先生让我们传阅一篇得意之作,我与江谨传阅时不慎被那纸张割破了手指,我的血和他的血皆滴落在那页纸上,染成了一片。
过后我便一直感到不解,为何都说只有血亲才能让血滴在水中相融,我和江谨的血却可以在纸张上面融成一片呢?难不成只有在水中不同人的血才不相融?
于是之后我软磨硬泡,求了江谨很久,他才终于答应让我扎一下手指,结果是我们两个人的血滴在水中依旧相融。”
“那江谨不会是你……”袁甲听到这里,忍不住插了一嘴。他对于滴血认亲这种传统古老的方式向来深信不疑,因而听了慕流云的话之后立刻便产生了这样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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