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毛驴来得真是太合适太及时了,长途跋涉,靠腿那是非常摧残人的。
有了这毛驴,他们两个累了就轮流坐上去,坐在毛驴背上,喝点儿水,吃点儿饼,吃完往背上一躺,那真是舒服到家了。
因为能轮流到毛驴背上歇,这样一路就不用停歇,速度快了很多。
要是可能的话,李明月还真想把这可人的小毛驴带回石背村去,不过也只能想想了,千里迢迢的。
走了一天一夜之后,第二天中午时分,他们来到地图上的那条河附近。
周珩找了个隐蔽又安全的地方把驴栓起来,任由它自己甩鞭吃草。
两人躲在一处丛林后面的坡地上,用望远镜查看河对面的情况。
河对面的丛林中间开了一大片地,不少人正在劳作。
李明月拿着望远镜仔细观察,还真让她找到了柏韵。
本来因为这地带天气又热又晒的,干活的人虽然穿着破破烂烂,但头上都带着草帽,本来不好找,正好有个人直起腰摘了帽子擦汗,李明月一看,啧!
那糙样子跟柏韵死了后的形容简直一模一样啊。
受苦了!
这望远镜看得很清楚,连柏韵手上被割出来的血道子都能看得清楚。
她把望远镜递给旁边趴着的周珩,“那个左裤腿少了一截的很邋遢的短发女人就是柏韵。”
周珩用望远镜仔细一看,神色复杂,问:“你确定那是柏韵?”
李明月点点头:“她就是柏韵,别管她外貌变什么模样,有一样动作却不会变,那就是她总会眯眼斜视人,嘴角还会带着阴阴的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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