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次中元节不仅谢沛赶了回来,谢绅一家子也赶了回来祭祖。
可巧谢绅和谢沛都带回来了餐馆这半年的盈利,谢绅这边是大头,每股能分到二百两银子,谢沛那边是小头,一股也能分到五十两银子,也就是说,如此一来张氏能有五百两银子的进账,再加上谢耕梅还她的一百两本金,她拿到了六百两银子。
由于这些账目是当众念出来,银子也是当众交割的,这不,郑氏看着这一堆白花花的银子又开始动心了。
要知道这只是半年的盈利,也就是说年底时还能拿到这么多,换句话说,只要这餐馆开下去,谢家一年就有一千多两银子进账,不管将来谁成亲这银子都富富有余,即便一年一个,谢家也出得起这笔聘礼或者嫁妆。
更何况,除了谢沁和新月,其他的几个孩子还都小,还得好几年呢。
可小月不一样,小月错过了这次机会,再想回到娘家来要银子就难了,谢耕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因此,郑氏觉得自己这个当娘的得为小月再争取一点好处,别看小月的嫁妆值一千多两银子,可那大部分是杜家和谢涵的银子凑的,实际上张氏并没有拿出多少来。
凭什么呀?
凭什么谢沁和新月他们以后成亲就要花上千两甚至更多,她的女儿缺什么了?
郑氏丝毫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什么不对,在她看来,小月为这个家付出的最多,小月嫁的丈夫又最有出息,将来这一家子恐怕都要跟着杜廉借光,因此,现在多给小月一点嫁妆能怎么了?家里又不是没有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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