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闺女的信呢?”
林志远三两步到了邮递员面前,伸手道,“我闺女是林微,首都学校上学的。”
那邮递员是见过林志远的。之前一次取信,是程曼来领的,这男人拿着还没扎完的扫把跟在后面,也是一脸的喜气。
现在,倒是女主人动作慢了。
一边笑,一边说道:“信在这儿呢!”
这家子也是有钱,这信都能寄那么勤快。才多久,就又一封信了,像是邮票不要钱一样。
可看着,这家子也不像是很有钱的人。
果真是人不可貌相吗?
林志远接过信件,就往院子里走,扬声道:“孩子妈,快来看闺女的信!”
程曼白了他一眼,“你说你慌什么?这扫帚刚起了个头,你这一松手,全白费了!”
林志远笑笑,没说话。
他一时着急,就给忘记了。
“就是我拿了,到最后不也给你看了么?”程曼一边说,一边走近林志远,“你还跟我争?我会不让你看咋地?!”
“上次是你取的信,这次该我了吧?”林志远笑眯眯地把信递给程曼,“再说,多走几步路你也累不是吗?”
“甭说那么多好听的,我还不明白你?”程曼斜他一眼,“想闺女了吧?”
知道几个孩子喜欢吃肉,这人身体一好没多久,就扛着一把圆头锨到山上去弄陷阱去了。自己吃了一部分,更多的一部分却给孩子留着。或是风干,或是熏蒸,抑或是盐腌。
现在,棚屋下边挂着成串的肉。生怕被人看见,这人还专门买了一把锁给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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